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复学证明书

作者:发布时间:2015-03-07浏览次数:340

复 学 证 明 书

宜学院复字[   ]  

我校    学院     专业   班学生     ,学号:       性别 ,系  省(市、自治区)  县()人。  因            ,于 年 月 日至  年 月 日休学  年。现本人申请复学,经              ,学校研究同意其复学,编入     学院      专业  班继续学习。请到下列部门办理有关复学手续。

宜春学院

 年  月  日

 

 

教 务 处

 

      公 章

年  月  日

 

学 工 处

 

      公 章

年  月  日

 

教 学 院

 

      公 章

年  月  日

 

后勤产业处

 

      公 章

年  月  日

 

膳 食 科

 

      签 章

年  月  日

 

医 务 所

 

      签 章

年  月  日

 

图 书 馆

 

      公 章

年  月  日

 

宿 管 科

 

      签 章

年  月  日

 

财 务 处

 

      公 章

年  月  日

注:手续办妥后请将此证交回教务处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