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外国语学院英语协会章程

作者:发布时间:2007-09-22浏览次数:30

第一章 总 则

  第一条  本会定名为宜春学院外国语学院英语协会(English Association of Yichun University),简称宜春学院英语协会。 下设英文话剧团、英文歌曲演唱协会、英文演讲和朗诵协会、外语写作协会、外语翻译协会、外语报刊编辑协会、外语口语协会
  第二条 英语协会是由我院专业外语教学部具体指导的,是宜春学院的群众性文化社会团体。
  第三条 英语协会的宗旨是团结全校英语爱好者,努力发展我校的英语活动,推动英语的普及以及英语应用水平的提高,丰富校园文化生活,促进精神文明建设,增进英语爱好者之间的友谊,加强与校外英语爱好者的联系与合作。简而言之,即为挖掘自身潜力、培养英语能力、丰富校园文化。
第二章 任 务

  第四条 宜春学院英语协会的任务是根据国家的教学方针、政策和有关法规,统一组织,协调全院英语活动的开展,推动大学生英语口语普及活动和英语应用水平的提高,促进全院英语教学的各项工作。
  第五条 本协会的职责:
  1.参与和组织英语普及活动,组织广大学生积极参与英语各项活动,以增强英语运用水平。
  2.根据国家教育行政机关和有关组织的有关规定,协助举办各类竞赛,向校、院有关部门提出开展活动及有关事项的建议。
  3.组织全校的各类英语竞赛(具体组织方式按照相应具体竞赛确定)和训练工作。拟订本项目竞赛制度、竞赛规则和竞赛纪律。
第三章 会员及组织方式

  第六条 具有宜春学院学籍,遵守本会章程的在校大学生,满足下列条件者经考核合格。均可成为本会成员。
  1.拥凡护党的路线和方针,坚持四项基本原则,热爱英语学习;
  2.有一定的英语功底,口头表达能力强,愿意参加各类英语活动;
  3.热心学生社团工作,有一定的组织管理能力。
  第七条  会员的基本权利:
  1.对本会的工作有建议、批评和监督的权利;
  2.有表决权、选举权和被选举权。受留校察看处分者在处分期间无被选举权;
  3.有优先参加本社团组织的各种活动的权利;
  4.有要求本社提供信息、资料等各种活动的权利。
  第八条 会员的基本义务:
  1.遵守本会章程、维护本社团的利益;
  2.参加本会各项工作、推动群众性英语活动的发展;
  3.执行社团决定、努力完成本会分配的任务。
  第九条 奖惩办法
  1.各种活动中表现出色、取得较好成绩的会员、给予一定的精神和物质奖励;
  2.本社团工作中认真负责,对本社团有较大贡献者,给予奖励;
  3.违反校规校纪甚至犯法者,作自动退会处理。
第四章 其他事宜
  未尽事宜,经协会与有关领导请示协商、修订与补充。

英语协会开展活动的原则和方法
  现针对英语协会的宗旨、协会组织形式、活动方式和协会在工作中应坚持的原则,作如下说明,供大家讨论。
  (1) 为课堂教学服务,围绕英语课堂教学组织开展课外活动。努力营造校园英语学习氛围,全面推动我院实用英语教学改革。
  (2) 为英语活动的开展,积极帮助学生联系指导教师、活动场所、申请活动经费、扩大宣传等。
  (3) 寓教于乐,坚持不断地展开各种英语活动,例如英文歌曲的欣赏及演唱,英语演讲、英文写作、英文翻译、英文短剧的排练及演出,英美原版影片的欣赏等。充发挥学生的积极性和创新能力,活动形式多样。
  (4) 为同学们提供英文学习材料,编辑英语期刊读物,既可以接触到新鲜的欧美资讯,又能够了解英美文化,还能够学到实用的英语。
  (5) 加强横向联系和合作,不断与兄弟院校一起展开相关的英语讲座、学术交流、联宜活动等。
  (6) 协会负责指导、管理和组建各种英语兴趣俱乐部。各俱乐部的指导教师和学生干部负责人须提前计划活动时间、地点、参加人员、内容和形式。